建设目的
1、建立项目库。建立覆盖项目审批/备案、项目公示、资金拔付、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稽察等过程的项目信息库。
2、建立项目建设业务协同体系。进一步加强发改委与区(县)财政局、区经济信息中心等,以及项目单位间的项目管理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3、建立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灵活自定义报表围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项目质量、项目预期效能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并通过GIS地图动态立体展示项目区域位置、项目评估和稽察状态。
4、建立项目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项目公示、项目稽察三维一体的管理模式。
系统结构和功能
区(县)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化监管系统平台采用J2EE多层分布式、跨平台的体系架构作为系统的基础架构,由数据层、应用层、表述层和用户层组成,同时系统预留了开放的应用集成开发结口;系统中主要包含项目申报、通报和公示子系统;项目办理、监测、评价和稽察系统;项目资料配置和用户权限管理子系统三部分:
(一) 项目办理、监测、评价和稽察系统
系统部署:政府电子政务专网
面向用户: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科、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
法规科(项目稽察办)、财金科等
功能概况:
面向区县发改委领导——项目概况监测:
1、项目概况:对项目总体概况、项目稽察概况、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进行在线实时监测、统计、汇总,可生成各种自定义的图表、报表;
2、项目进度概况:编制全区(县)已批准项目《资金到位、支出、形象进度等完成情况明细报表》《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明细报表》等;
3、投资总量概况:编制《按主管部门分类统计报表》《按投资方式分类统计报表》《按项目类别分类统计报表》等投资总量分析报表。
面向业务科室——项目办理
1、项目管理:按照项目的征集、储备、在审、已批四个阶段设立项目库,同时按阶段对项目的手续办理和进度进行配置和管理,并向项目单位反馈相应的审批结果或整改要求;
2、项目流程管理:按照发改委项目办理流程设置项目流程图,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管理,提示每个项目当前办理状态;
3、项目资料管理: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上传的相关资料或查阅项目单位提交的稽察报告等功能,方便资料的存档和审批前置资料的管理;
4、项目意见反馈:向项目申报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办理意见。
面向稽察办——项目动态监察与评价
1、稽察报告:按年度编制所有已批准项目的自察报告、稽察报告、整改措施等内容和稽察明细报表;
2、项目评价:根据区(县)政府投资管理预置的项目评价模型,对已批准项目的资料是否完整、资金拔付与支出、工程进度进行评价,以红、黄、绿信息灯进行评估和警示。
3、政策法规发布:按国家、省、区(县)三个层面发布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
面向各相关部门——项目空间分布
全区(县)已批准项目的空间位置与分布;以及按空间位置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 项目申报、通报和公示子系统
系统部署:发改委门户网站
面向用户:项目单位、招投标中介机构、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等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功能概况:
面向项目单位
1、新项目申报:根据政府项目征集通告,按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申报新项目;
2、项目催报功能:项目审批过程中需项目单位抓紧办理事项,项目建设过程中需项目单位按时提交报表事项等;
3、项目流程提醒:提示项目单位当前项目审批到了哪个环节,接下来需要办理的项目审批手续,帮助项目单位与项目管理部门的协同共享、流程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
4、项目审批资料提交:根据项目办法流程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各阶段资料;
5、项目稽察资料提交: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等
面向中介机构
项目招投标、后评价等资料上传。
面向社会公众
1、项目通报:对已批准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项目资金拔付与支出、工程进度评价警示信息进行通报;
2、项目公示:对已批准项目的项目资料、招投标情况等进行公示;
3、政策法规:查阅相关政府投资政策法规。
(三) 项目资料配置和用户权限管理子系统
系统部署:发改委局域网
面向用户:固定资产投资科、系统管理员等
功能概况:
1、预置项目稽察评价模型
设置项目评价指标、评价办法和评价依据等;
2、预置项目稽察、统计分析报表
设置项目建设过程中,需项目单位定期提交发改委的《项目建设汇总报表》《四制执行情况报表》等,以及报表表内数据逻辑审核公式、填报期别等二维报表。
设置《按主管部门分类统计报表》《按投资方式分类统计报表》《按项目类别分类统计报表》等全区项目投资总量监测报表。
3、预置项目审批流程
根据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类别,设置如土地出让、基础设施等投资方式的审批流程,以及各环节审批时限等。
4、预置用户权限
根据不同用户,如投资科、稽察科、法规科、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用户对象,设置各单位用户在项目全过程监察监督管理中各自的权限。
应用案例
我公司研发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 ,目前在北京市已有如下区县使用,并获得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的较好评价
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产品送达用户之日起 7 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经由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检测属实后,可以免费换货;
2.产品送达用户之日起,主机享有 12 个月保修服务,配件享有 6 个月保修服务。
1、若产品主机符合保修条件,根据保修卡与购机发票即可享受保修服务,若无法提供购买证明及保修卡,则以到货签收时间作为保修起算标准;
2、属非保修产品,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做保外收费维修处理;
3、产品修复后相同的故障经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检验属实后,享有 3 个月保修服务;
4、需要维修或检测的产品,向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送修或检测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发货和处置费用由用户承担;维修或检测产品寄还用户时产生的运费由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承担(仅限中国大陆境内);
5、需要维修或检测的产品,请用户及时备份机器内的数据。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不对因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负责;
6、产品在保修期内,维修中正常使用的零部件免费;
7、维修中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所有权归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所有;
8、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不对非产品标准配置的及未经公司认证的配件、软件或应用负责;
9、平台产品均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产品在未拆封的情况下),个别产品除外,如:定制产品,项目产品等。
10、本条款未尽事宜参考国家三包法律规定。
1、产品无购机发票和保修卡,亦不能在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查询到相关的销售信息,且出库日期超过 12 个月;
2、产品主机和配件曾受到:非正常或错误的使用、非正常条件不当的存储、未经授权的拆卸或改动、事故、不恰当的安装造成的损害;
3、由于用户不当造成的损害,如液体注入、外力受损等;
4、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维修保养或以外运输造成的损坏;
5、 产品的损坏由外部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系统、地磁、静电、物理压力等非正常不可预测的因素引起的;
6、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7、其它不符合三包相关规定的情况。
您好,有什么能帮助您
2022-05-08 09:35您好,有什么能帮助您
2022-05-08 09:35此用户没有填写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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