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北斗星行政审批系统基于北斗星分类引擎、北斗星工作流管理系统等中间件系统开发,极大地方便了系统维护和业务调整。行政审批系统能够达到如下目标:
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事宜;
监察部门和领导全程监控审批过程;
系统维护人员针对审批流程和表单的图形化定制。
框架
北斗星行政审批系统是建立在北斗星应用支撑平台之上的应用系统,主要应用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根据系统服务的用户不同,划分为审批处理子系统、监控监管子系统、奖惩考核子系统和群众服务子系统。
功能
审批处理子系统:为窗口人员以及成建制入住中心的窗口单位领导服务。核心功能包括窗口收件、办件处理、办件管理和办件跟踪。支持 即办件 、 退回件 、 补办件 、 承诺件 、 告知承诺件 、 联办件 、 上报件 等各类办件的处理。
监管监控子系统:通过查询、统计、分析、比对等功能,方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管理机构对各个窗口收件办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绩效考核子系统:完成各窗口部门及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把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发布。
群众服务子系统:为企业或个人服务,包括短信通知、互联网查询、电话查询、评议、投诉等功能。
1. 产品送达用户之日起 7 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经由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检测属实后,可以免费换货;
2.产品送达用户之日起,主机享有 12 个月保修服务,配件享有 6 个月保修服务。
1、若产品主机符合保修条件,根据保修卡与购机发票即可享受保修服务,若无法提供购买证明及保修卡,则以到货签收时间作为保修起算标准;
2、属非保修产品,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做保外收费维修处理;
3、产品修复后相同的故障经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检验属实后,享有 3 个月保修服务;
4、需要维修或检测的产品,向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机构送修或检测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发货和处置费用由用户承担;维修或检测产品寄还用户时产生的运费由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承担(仅限中国大陆境内);
5、需要维修或检测的产品,请用户及时备份机器内的数据。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不对因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负责;
6、产品在保修期内,维修中正常使用的零部件免费;
7、维修中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所有权归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所有;
8、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不对非产品标准配置的及未经公司认证的配件、软件或应用负责;
9、平台产品均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产品在未拆封的情况下),个别产品除外,如:定制产品,项目产品等。
10、本条款未尽事宜参考国家三包法律规定。
1、产品无购机发票和保修卡,亦不能在用户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查询到相关的销售信息,且出库日期超过 12 个月;
2、产品主机和配件曾受到:非正常或错误的使用、非正常条件不当的存储、未经授权的拆卸或改动、事故、不恰当的安装造成的损害;
3、由于用户不当造成的损害,如液体注入、外力受损等;
4、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维修保养或以外运输造成的损坏;
5、 产品的损坏由外部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系统、地磁、静电、物理压力等非正常不可预测的因素引起的;
6、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7、其它不符合三包相关规定的情况。
您好,有什么能帮助您
2022-05-08 09:35您好,有什么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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